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北京律师 > 张颖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地铁里威胁妇女怎样定罪?小心“咸猪手”、袭胸事件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09 浏览量:0

最近新闻中 地铁里的 “咸猪手”、“揩油”和袭胸事件一直出现,很多女生以为,只是“耍流氓”的小事,忍忍也就算了。其实,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此类猥亵行为涉嫌犯罪。

遇到这种情况,完全有理由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将色狼绳之于法。在此,我也奉劝色狼们停止你们的行为与邪念,否则,法律将严惩你们的犯罪行为,以“斩断”你们的邪恶之手与念想。

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通报,9月19日22时30分许,地铁警方接群众黄某(女)报警,称广州地铁8号线万胜围站遭1名陌生男子猥亵。接报后,地铁警方派员前往处置,并现场将嫌疑人张某(男,广东人,21岁)抓获。

  经审查,当晚22时许,违法嫌疑人张某趁事主黄某从万胜围站D出入口搭乘上行手扶梯之机,从后贴近事主身体并摩擦,随后喷射生理分泌物。目前,地铁警方已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当街猥亵妇女几分钟判五年已是最低量刑

37岁的男子肖某在广州打工,去年的某天,他公然在街上猥亵一23岁的女子,肖某的兽行持续了三四分钟后,被过往的群众发现并制止,随后肖某被警方带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对肖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妇女”,判处有期徒刑5年。

根据《刑法》有关“猥亵”的条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房脱光猥亵妇女整晚为何只判一年半?

一女子醉酒后酣睡路边,不幸惨遇色狼旷某,旷某将女子扶进酒店。进入房间后,旷某洗完澡赤身上床,趁被害人酒醉未醒,强行脱光被害人的衣裤,抚摸亲吻被害人身体多处。南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旷某因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例中,旷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但没有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等加重情节,因此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刑法》有关猥亵的条款表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旷某被判刑一年半,是法庭根据证据、犯罪情节等情况作出的判决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很多猥亵和性骚扰最终都会不了了之。被抓获的色狼有些却被定罪判刑,而有的色狼却逍遥法外,并没有被绳之以法。

这种有所区别的情况无关选择性执法,本质还是证据较难取得。在公共场所的性骚扰一般情况下发生在几分钟内,有的受害人羞于启齿从而未能及时求助,有的是因为没有目击证人,也有的是因为虽然有人看到但是不愿意站出来指证,还有的是事发后目击证人已离开了现场难以找寻,或者是现场没有摄像头,抑或犯罪嫌疑人当场逃脱、难以抓获。

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情况,也是性骚扰、猥亵妇女事件难以认定或判刑的根本原因。至于为什么有些又判得那么重,如上所述,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是法定加重情节,最低量刑为五年。

 
一旦遭遇色狼猥亵和性骚扰,应当立即大声呼救,这样做可以引起周边群众的注意,获得帮助,同时还可以吓阻犯罪嫌疑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周边群众的帮助,将犯罪嫌疑人交送给公安机关。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走,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线索,以便将色狼绳之以法。

女性遇到这类事情,切不可羞于启齿,默默忍受,否则只会纵容犯罪。


 
张颖律师

张颖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131-2683-712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