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伟律师

龚伟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综合

关于严格执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告

来源:龚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31
人浏览

2013年11月18日,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13〕44号,下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严格执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意见》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70%。我局郑重提醒市民,购房前应登陆我局“**”网站,详细了解我市限购和银行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相关规定,查看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及申请按揭贷款的条件,不要轻信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以通过补办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方式购房的承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现场公示限购政策、预售证、规划附图、样板合同、价目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购房须知,向意向购房人做好房地产调控及限购政策解释工作。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如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

  四、我局将加强对商品住房市场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及时处理房屋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7日

以上内容由龚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龚伟律师咨询。
龚伟律师
龚伟律师
帮助过 116人好评:1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193号百汇广场6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龚伟
  • 执业律所: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90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193号百汇广场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