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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时拿的回扣属于商业贿赂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21 浏览量:0

 实际中,有些人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就会在经销商货时,给一些回扣作为交易。其实,如果这种行为是暗中进行的,就是阻断其他厂家或经销商的交易,构成商业贿赂,将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按规定,要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得要有下面的表现: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要是构成商业贿赂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承担行政责任。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3、承担刑事责任。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我国刑法第385至393条分别规定了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最后,一般进行商业贿赂的时候会损害较多商家的利益,所以,建议要是被侵害到利益的话,大家就联合起来,找个专业律师参加诉讼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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