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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务合同外来务工人员工伤难以获得赔偿

非原创(网络) 发布时间:2017-08-16 浏览量:0

外来务工的重庆籍男子谭培荣和陕西籍女子赵昌玉在工作期间受伤,事发后,劳务公司玩起了“躲猫猫”,最近一段时间,他俩的家人为后期赔偿问题四处奔走,但没有一个部门能解决此事。

谭培荣和赵昌玉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务工人员在工地受伤,住院期间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会负责医疗费用,一旦出院则置之不理,后期工伤赔偿则难上加难。

外来务工人员不签劳务合同 工伤难获赔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过今年9月份,九原区尹六窑子村和谐景苑工地上,混凝土泵管爆炸致使3名打工者受伤,其中来自重庆市的谭培荣右眼球摘除,来自陕西的赵昌玉右眼受伤,劳务公司重庆市尚博劳务公司玩起了“躲猫猫”一事。

去年,本报还曾报道过黑龙江籍务工人员周建民在一处工地干活时从高空坠落受伤,工头拿了他的身份证、手机、钥匙和钱包里的566元后逃走一事。

今年5月27日,3名在伊利厂区内搭建彩钢房的工人从9米高空坠下,摔成重伤。

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的发展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一旦工作时受到伤害,遭受的却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辛辛苦苦出来干活,但因为我们没文化、不懂法,干活时受伤了,后期治疗就没人管了,赔偿更是无从谈起,真是伤透心了。”谭培荣躺在包头市眼科医院的病床上,欲哭无泪。

不签劳务合同风险大

工程层层转包,责任主体难以明确,最底层的务工人员往往是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揽活,没有劳动合同,一旦受伤,一些“有良心”的包工头给予部分医疗费用,一些包工头则不见踪影。

白小林几年前来到包头打工,从刚开始给别人干活,到最后自己成立劳务公司承包工程,他亲眼目睹了诸多的工伤赔偿难问题。“前三四年的时候吧,我们在乌海市的一个工地上干活,一个老乡在使用电锯锯木头时,一个指头被锯掉了,劳务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白小林说,后来劳务公司的人跑了,找建筑公司也没用,最后还是伤者的家人带着钱赶来,手术做完也没领到一分钱赔偿。

今年,白小林在包头成立了自己的劳务公司,他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劳务公司都不给建筑工人上工伤保险,出了事负责人一味躲避。“就我知道的情况,目前工伤保险有三种上法,一种是按人头实名制上保险,一种是按工程量造价的百分比上保险,还有一种是不按实名制走,按人数走,因为工地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给一定数量的工人上保险,有人出了事就能用。”白小林说,工伤保险交不了多少钱,但一旦工人出了事,却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2004年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首次将农民工列入条例保障范围内,并规定不管是正式职工还是非正式职工,只要确认为工伤,支付待遇及康复治疗等相关问题都有明确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主任吴耀说,从2011年开始,工伤赔付范围扩大,标准提高,赔付没有上限,待遇也比较优厚。“这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吴耀介绍说,发生一起工伤案件,赔偿金可能意味着一个工程或者一栋楼的利润归零,正是因为工伤赔付成本太大,才导致很多包工头或者分包公司在出现工伤事件后“躲猫猫”,参加工伤保险,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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