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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界定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量:0

所谓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采取协议或默契等形式,共同对特定市场的竞争加以限制的行为。相对于垄断状态而言,联合限制竞争属于垄断行为;相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企业结合等结构性垄断行为而言,联合限制竞争属于非结构性垄断行为;相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多数情况下由单个企业所实施,联合限制竞争则总是由双方或多方所实施,因此它又被称为共同行为或联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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