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东律师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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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来源:张卫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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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事故发生,及时报警。
   
 报警   拨打电话“122 报警,报告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取证   记住肇事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号牌、车身颜色、车型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后引起索赔困难。保护现场,收集现场证据。现场证据是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收集目击者的证人证言,记¼其姓名、联系方式等。
   
第二步 医疗救治,费用垫付。
   
 及时施救  在最短时间内对伤者施救,尽量避免发生损害或扩大损失。
   
↓费用垫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δ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

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δ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交通安全法》75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道·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0条。

第三步 事故认定,责任划分。
   
 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交通事故认定书。——《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7条。
   
 异议复核  当事人对道·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51条。
   
第四步 伤残鉴定,索赔依据。
伤残鉴定是确定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严重程度的依据,也是计算各项赔偿费用的依据。
   
 鉴定时间  应在治疗终结、县级以上医院开具出院诊断证明后进行。
   
 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须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申请方式  受害人可以在治疗终结后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也可以在医疗终结后,选择直接起诉,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异议途径  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另一种是通过质证,排除或降低伤残鉴定结论的证明力。
  
  第五步 损害赔偿,协商诉讼。
   
↓交警调解
    *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δ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交通安全法》7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8条。

(一)当事人对道·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法院诉讼
    *
诉讼前收集必要的证据
   
在诉讼前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获得理想诉讼结果的前提和保障。一般情况下,应当主要收集如下证据: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对方当事人(或对方驾驶员及车主)的身份证明;
3
、对方当事人投保情况;
4
、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财产损失等支出依据;
5
、被扶养人有关情况的依据;
6
、伤残等级评定的依据;
7
、工资收入的依据。

    *
法院诉讼主要流程
拟定诉状→到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提交证据→法院审理→法院调解或判决→上诉

    *
注意事项:
1
、应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3
、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
4
、要准时出庭并携带所有证据原件;

5、有权委托一至两名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6、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张卫东      电话:1591066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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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卫东
  • 执业律所:北京金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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