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来源:杨凤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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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性质上,是夫妻的连带责任,夫妻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为个人原因,以个人名义并以个人财产为责任担保所负的债务。《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个人财产应由夫妻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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