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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

来源:张瑞山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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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涨210元/月






  东莞时间网讯 省政府4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称,从2013年5月1日起,广东省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除深圳按其本地规定执行外,所有地市普涨。其中,广州提高至1550元/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提高至1310元/月。

  《通知》要求,从2013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图)。

  这次《通知》要求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5月1日起调至1310元/月,上调了210元/月。此外按《通知》要求,广州调整后月最低工资从1300元/月升至1550元/月,将超过深圳目前的1500元/月,成为广东省内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地区。

  《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应用更合理工资留人

  部门声音

  市人力资源局纪检组长、新闻发言人宁康表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是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参考当地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研究拟订的。目前,全省各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省政府统一颁布执行的,东莞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宁康认为,近年来,东莞用工备案数保持在340万左右的稳定水平,没有出现大幅的调整或波动。在全市用工总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员流动主要是市内流动,一般是从工资待遇低的企业流向工资待遇高的企业。企业要解决招工难题,提高工资待遇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企业还要注重加强对员工人文关怀、提升其他方面的待遇,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用感情留人。应该用足用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转型升级方面的政策,注重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提升科技化水平,以减少对用工的依赖性。

  “最低工资标准是对劳动者最低保障的限度,并非企业用工成本。”宁康说,建议企业用更合理的工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市人力资源局将按照《通知》要求,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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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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