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静律师

韩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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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来源:韩伟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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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申请书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市妇婴医院,住所地沈阳市X区X街X号。

法定代表人:曲XX,系该院院长。

申请事项

1,请求对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鉴定。

2,请求对过错行为与申请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3,请求对医方过错行为的责任承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婚后一年有余尚未怀孕,于20151024日,到被申请人处就诊,意在查明不孕的原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做了综合检查后告知申请人为‘单角子宫,左侧输卵管正常,通而不畅’。

2016514,申请人因停经38天再次到被申请人处就诊,被疑诊为早孕症状,申请人保胎。526日,申请人复查,被疑似诊断为“宫外孕”,收入院。当日彩超显示:…右附件区见不均质高回声……,医生诊断为右侧输卵管峡部妊娠。527日,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行腹腔镜右输卵管切除术…。病理诊断:(右侧)输卵管妊娠。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存在误诊、漏诊的过错行为。由于被申请人的过错诊疗行为,导致申请人右侧输卵管的炎症没有得到确诊和有效治疗,出现了右侧输卵管妊娠的后果,最终不得不切除的严重损害后果。

该案已由贵院受理,但该案涉及专业性极强的医学领域,故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申请,望准许。

此致

沈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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