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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夫妻一方为债务人,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4-05-04 浏览量:0

 

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指夫妻一方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公证),且未明确债务性质的,可以执行该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如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执行,执行机构可直接对上述共同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胡海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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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机构: 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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