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晓地律师

许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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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绍兴

擅长:刑事案件

强奸罪判多久

来源:许晓地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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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17日《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指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强奸罪的分类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普通强奸;二是奸淫幼女。

二、普通强奸的犯罪构成

   (一)行为主体:一般是男子,其中单独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二)行为对象:妇女。(强奸男子的不成立强奸罪,但成立强制猥亵罪)

    (三)行为内容: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妇女性交。

    (四)责任形式:故意。

 三、奸淫幼女的犯罪构成

    (一)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

    (二)具有奸淫幼女的故意。

 四、强奸罪的处罚

     强奸妇女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幼女的,从重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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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许晓地
  • 执业律所: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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