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请离婚被驳回后被告上诉反言称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处理?
来源:钱慧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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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说:
姜某与汤某2009年建立了夫妻关系,2013年生育一女姜某菡。双方均系再婚,汤某与其前夫育有一女汤某莹。 2014年,汤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被告姜某辩称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确已破裂程度,但若婚生女判归被告抚养则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然而宣判后,姜某却提出上诉要求离婚,被上诉人汤某则答辩同意一审判决结果。此种情形,二审法院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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