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前夫欠债久拖不还成“老赖”无奈!前妻名下房产被拍卖抵债
来源:钱慧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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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闫某与前妻焦某因借款30万元被诉至法院,该借款是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故法院判决两人共同偿还借款,但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拒不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将闫某前妻名下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9月14日,执行干警闫景伦将成功拍卖所得的53万元钱进行划拨抵债。
2014年10月,被告闫某向原告罗某借款40万元,约定月息为1%,2015年6月,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余下3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还款。闫某与焦某原系夫妻关系,虽然双方于2015年离婚,但借款发生在两被告夫妻存续期间,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闫某归还原告罗某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被告焦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一拖再拖,拒绝履行义务,2017年7月,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闫xx立即向被执行人闫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闫某却采取躲避的方式逃避执行,在调查其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后,执行干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闫某前妻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最终买受人李某以53万元高价成功拍得该房屋。9月14日,在李某支付房款后,执行干警闫景伦第一时间将闫某拖欠罗某的30万元欠款及利息进行了划拨,归还给了申请执行人,并多次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李某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法律的红线不容践踏,鼓楼法院对“老赖”的失信行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采取多种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努力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解决执行难题。
依法
严惩“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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