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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婚姻法对无效婚姻产生的法律后果规定得比较笼统。尽管该法第12条提及要“照顾无过错方”,但如何照顾,法律未作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可借鉴国外重在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推定配偶原则”,赋予无过错方享有法定配偶的某些权利。如享有这种婚姻善意持续期间,对方所得财产的公平分配权,从死者遗产中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等等。而且,婚姻被宣告无效后,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如台湾地区民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结婚无效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他方请求赔偿,但他方无过失者不在此限。此外,从婚姻家庭法的人文关怀出发,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生活有困难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如意大利规定,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如果配偶一方没有适当的个人收入又没有再婚,法官可以指定另一方配偶在不超过三年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产状况向对方定期支付一定数目的生活费。
对于无效婚姻中的子女,《婚姻法》只是规定适用该法有关父母...
核心内容:婚姻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婚姻只有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才有效。缺乏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则会导致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法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均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即凡是被确认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其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对此,我们持不同见解,即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
自始无效婚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应当自始无效、无效婚姻有溯及力。而可撤销婚姻欠缺当事人的合意而一般性地违背了社会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即宣告撤销之前婚姻还是有效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那么,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自始无效婚姻因严重违背社会公益要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自始无效,有溯及力,而可撤销婚姻只是一般性违背社会的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是很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撤销宣告无溯及力。
(二)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我认为,自始无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跟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二款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正常情况下,只要男女双方领了结婚证,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也难免会存在一些婚姻无效的情形,对于婚姻无效的认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认定婚姻无效时效的法律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认定婚姻无效时效的法律规定1、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
2、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一年的;患禁止结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
3、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婚前欺骗、婚后发现后继续与之同居满一年的,或虽未足一年但不能提供医院出具的不能医治的医疗证明的;
4、结婚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的。
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汤容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无效婚姻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个问题。
所谓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一旦被确认无效,双方在一起的这段期间就属于同居期间,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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