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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琐儿童罪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14:03:00 0人浏览

导读:

猥亵儿童要受什么处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那么猥琐儿童罪认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猥琐儿童罪认定
  •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那么猥琐儿童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除手淫、鸡奸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猥亵儿童行为多发生在思想意识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和社会基层,猥亵儿童的行为往往不仅给被害儿童造成了身心伤害,同时也对被害儿童的近亲属带来较大痛苦,因此在对猥亵儿童行为进行处理时,也要将此现实状况一并考虑。 由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

  • 猥亵儿童罪的认定为: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2.在客观方面应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被告人陈某某,男,某市某区交通局一职工。2004年12月27日晚8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酒后去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探视病人,随意闯进该院旧门诊楼西侧一女厕所内小便,适逢-12岁幼女朱某在此方便,陈某某遭该女斥责。陈某某旋即来到厕所外,见四周无人,随又返回厕所内,用左手捂住朱某的嘴将朱某摁倒在台阶上,用右手抠摸该女阴道,致该女阴道出血。朱某大声呼喊,其母听到后进来,陈某某见有人来,窜出厕所逃跑,后被群众抓获。关于此案,定性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构成猥亵儿童罪。理由是,被告人陈某某实施的行为暴力程度不明显,对被害人只有抠摸行为,自己当时也没脱裤子,主观上故意内容不明确,因此,对其定猥亵儿童罪较为合适。第二种意见认为,对被告人陈某某应定强奸罪。理由是,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主观上表现为具有奸淫的目的,客现上表现为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   核心内容:如何认定猥亵儿童罪行为?是不是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我国刑法是如何对猥亵儿童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何辨别猥亵儿童罪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

      猥亵儿童罪行为认定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鸡奸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如蔡某猥亵案中,其在搂抱女学生时,主观上表现为耍酒疯,很难认定其主观上就是为寻求性刺激或者满足性欲,况且其也只是对被害人隔着衣服进行搂抱,情节较为轻微,故此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改由其他处罚。

      行为人如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善良动机而实施抚摸、搂抱、亲吻等较为普遍的行为,其本身不具违法性而无法律介入之必要。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

  • 自己亲生的孩子因为没有能力抚养,送给他人,是不是涉嫌拐卖儿童罪。下面来看看拐卖儿童罪的具体认定情形以及相关知识。法律依据(一)《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依照该条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法定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对拐卖妇女、儿童罪适用刑罚时,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在理论上和审判实践中均存在着不同的主张和做法。  如何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与未遂相区别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应以犯罪分子是否已将被害人贩卖出去作为区分该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已贩卖出去的是犯罪既遂,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将被害人贩卖出去的属犯罪未遂。这种观点认为,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来看,其犯罪行为包含有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拐骗、绑架...
  • 买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是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是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是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罪被害人的监护人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监护人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协商,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之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案情进行比照,比如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身心巨大伤害等等,法院会酌情处理,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猥亵儿童要受什么处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情节较轻,依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情节较重的,依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法律依据:2015年11月实施的新《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儿童行为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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