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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解释】
一、条文内容介绍
本条是有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因此在财产分割之前,首先应确定财产的性质。我国《婚姻法》确立的是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法定和约定为个人所有财产之外,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可以约定为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归共同所有,还可以约定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那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
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那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
针对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将简要回答如下:
在财产分割份额确定事项上,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确认所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二、平均分配,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或者不分。
我们重点说下房产分割的问题,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玮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双方仍旧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处理,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婚姻法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之后另一方才发现有上述行为等等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也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了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要求变更,但是一般法院会认可在民政局签署备案的离婚协议,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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