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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淫秽物品行为的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08:59:01 0人浏览

导读: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一些不法分子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淫秽物品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走私淫秽物品行为的特征
  •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一些不法分子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淫秽物品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走私淫秽物品行为的特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除了是故意之外,还要求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不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目的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其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是否实现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

  •   一、概念及其构成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1988年12月新闻出版署发布实施的《关于认定淫秽出版物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淫秽出版物提出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认定标准,即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七种内容之一,挑逗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就是淫秽出版物: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

  •   想确定一个罪名是否以这个罪名成立而不用其他罪名成立,就要看罪名认定了,那么走私淫秽物品罪认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走私淫秽物品罪认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看走私的物品是否具有国家禁止的淫秽物品的性质,如果不具有这种性质不构成这一犯罪;二是看走私的淫秽物品是否出于传播或者牟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目的也不构成这一犯罪。

      2.区分走私淫秽物品与其他淫秽物品犯罪的界限。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的手段不同。

      走私淫秽物品罪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在主观方面,走私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走私淫秽物品罪。如果走私物品的...

  •   核心内容:未成年人是将来社会的栋梁,但是因为受到了诱惑,那么可能未成年人就会受到了淫秽物品的影响。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的需要如何进行处罚呢?是否需要加重处罚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量刑标准,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量刑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该法第51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这里的“传播”包括出租、播放、出借、赠送、散发、展览、讲解、代购、邮寄等方式。《刑法》中具体规定;

      一、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一些不法分子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淫秽物品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走私淫秽物品行为的特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除了是故意之外,还要求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不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目的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其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是否实现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

  •   核心内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的货物和物品就是指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等,这些犯罪具有着一些特征,那么在认定的时候存在着怎么样问题呢?法律快车小编下文与您一起详细进行探讨,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所谓普通货物、物品,是指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毒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主要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其他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

  •   走私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走私淫秽物品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

  •   走私物品有很多种,有普通货物还有特殊货物之分,那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罚”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网络给手机用户带来通讯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越来越多的犯罪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例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诈骗罪等等。那么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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