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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09:30:58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土地政策是我们国家的基础性建设土地制度,关系到八亿农民的切身利益。那么2021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2021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
  •   我们都知道土地政策是我们国家的基础性建设土地制度,关系到八亿农民的切身利益。那么2018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2018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

      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同时现如今各地农村都在纷纷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地一体”,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产权证书将会由不动产登记证书所代替。

      土地将不会重新分配

      现在许多农民都还在讨论土地确权之后,到了2027农村的土地是否还会再次进行重新分配,大家可以想一下土地确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到2027年再次分配土地,这些资源必然会遭到浪费,所以未来再次进行土地分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严格保护农村土地

      现在各地农村都在开展土地的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农村耕地红线,确保农村耕...

  •   2020年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政策内容包括:

      1、只涉及到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原及限制;

      3、流转自主性,一方面,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包括流转对象、方式等,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4、社会资本流转土地条件。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   土地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国家关于土地问题出台了不少的政策。鼓励农村,宅基地的流转,防止土地荒芜,无人耕种,浪费资源。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2018年农村宅基地流转新政策。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流转模式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

  •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就是土地流转。那么,2018年土地流转价格是多少?一、什么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是一种通俗和省略的说法,全称应该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目前还在发展变化中,地方执行起来有许多漏洞可乘。二、2018年土地流...
  •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   问:李律师你好!我是湖南省株洲市的一个村民,因家里在开发区地段,2005年我家的4亩田 一亩地以及家里的两层楼的房子全部被国家征收用于房地开发以及工厂建设,现家里剩下四分地还没有转为城市户口,这些总共国家补偿了30万元,我觉得不合理.一般来说用农民的土地搞于厂房建设的工厂应该给农民分红的.请教

      答:你好!你应得到以下的补偿:你如果不服可向当地的土地部门投诉。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

  • 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是《土地管理法》,其内容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赵长江。下面为大家解答“农村建房政策是怎样的”

      农村建房政策原则上是只能利用旧址旧村,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 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如下: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在承包期内,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在土地确权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出嫁女承包土地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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