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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当月没交社保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15:31:49 0人浏览

导读:

当员工离开原来的公司或者是新入职的时候,在当月是没有缴纳社保的。那么发生工伤当月没交社保怎么办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生工伤当月没交社保怎么办
  •   当员工离开原来的公司或者是新入职的时候,在当月是没有缴纳社保的。那么发生工伤当月没交社保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发生工伤当月没交社保怎么办: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立即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当月,由于社会保险费用的按月缴纳,劳动者当月的社会保险已经由原用人单位缴纳至月末,导致新用人单位无法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而劳动者恰在该“真空期”内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不予理赔,其工伤保险各项费用应由新用人单位承担。

      员工自实际发生劳动关系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单位就应该办理社保。如果在入职后30天之内未办理社保,则工伤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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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是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的险种,保障劳动者安全。那么单位没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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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些个体户或者生意人都会通过自己的方式去找关系代缴社保,还有一些公司也会找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那么代缴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见,社会保险开户登记和参保登记的法定主体均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代缴社保改变了社会保险登记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产生的无法理赔的后果应当由本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   对于劳动者来说,出来工作在挣更多的钱的同时,还要努力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目前存在很多人没有买工伤保险的情况,那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

  •   对于企业的职工来讲,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可以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这样的话等自己退休之后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那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交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交怎么办

      养老保险中断期间费用可以选择不补缴。建议您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现在补缴。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   很多的公司会员工交纳社保,这也是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多的福利,但是有些公司可能为了节省一些资金,会选择不给员工交纳社保,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讲,这种情况是不符合劳动法的,那么公司如果不交社保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公司如果不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因本...

  •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若是双方存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形,员工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同时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会加收一部分滞纳金,用人单位逾期不补缴的,对用人单位还可以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

  • 社保断交了,里面的钱会封存起来,等到续交社保后,账户里的钱可以照常使用,不会被清零。用人单位需要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交或不足额交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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