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1 17:50:18 0人浏览

导读:

去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流程首先要由诉讼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并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立案后当事人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并按时到庭参与诉讼。诉讼费用一般是每件交纳50至300元不等,具体多少费用会根据实际案情的财产范围确定。诉讼判离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部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去法院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   当感情破裂,一段婚姻一般也就走到了尽头。这时就会面临离婚,而离婚时如果存在着纠纷,就会需要提起诉讼解决问题。那么律师代理离婚诉讼要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代理离婚诉讼多少钱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代理离婚诉讼多少钱

      1.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免收

      1--10万元(含10万元):标的额x(6%--9%)

      10--20万元(含20万元):(标的额-10万元)x(4%--8%)+(1--1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含50万元):(标的额-20万元)x(3%--6%)+(1--10万元部分收费)+(1--2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标的额-50万元)x(2.5%--5%)+(1--10万元部...

  •   核心内容: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提起离婚起诉,首先要选择和确认受诉的法院,一般来说,公民提起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后,就书写离婚起诉状、准备离婚证据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异地诉讼离婚的办理程序。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

  • 离婚诉讼是能提起上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有异议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只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而诉讼离婚相对较复杂,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和缴纳费用。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诉讼调解费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诉讼调解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4、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5、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二、离婚诉讼费用由谁交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

  • 离婚诉讼调解的结果有:1、双方和好,决定不起诉离婚;2、双方未和好,但是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3、无法达成调解。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离婚诉讼中调解的注意事项

      1、离婚诉讼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节;

      2、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调节和好的离婚案件的被告起诉,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限制;

      4、离婚当事人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无法表达意志外,应出具书面意见;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由法定代理人进行。

      推荐阅读:

      婚姻法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各国关于离婚调解的规定

      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