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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7 16:40:36 0人浏览

导读:

企业增资股东会决议书需要写明企业增资的规模和时间、参与股东会议的到会人员、讨论的过程等内容。召开股东会议需要注意记录股东讨论的过程,对决议内容用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公司增资的过程需要注意要先补齐注册资本,然后才可以申请增资。
企业增资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   公司减资的注意事项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减资程序的合法问题;另一个是减资程序中债权人权益保护的问题。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公司减资的注意事项。

      (一)公司减资的程序

      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董事会没有此项权利。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人有限责...

  •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减资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那么,公司减资法定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减资法定条件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

  • 企业增资所需的资金多少,原则上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增资属于重大议决事项,需要经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中,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的增资数额和方式由其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增加或者...
  •   公司减资需要公告。公司减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

      第二条 调整对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拿股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那么股权质押后能否增资呢?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股权质押后能否增资

      (一)是股权所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形。

      股权出质后,股权所在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按照原比例增资的,出质股东持有的股权增加,但持有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出质的股权依然按照质权合同和股权出质登记明确的数额,未发生变化。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质权人依然可就已出质的股权行使质权;不按原比例增资的,出质股东持有的股权保持不变或增加,持有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发生变化。但是,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是股权数额,而非股权比例。

      (二)是股权所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股权出质后,股权所在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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