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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对于停车费的收取,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这两种不同的性质收费法律规定也是不同的,实际上是可以收取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合同法》第条及第366条规定,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如今几乎每家都有家用车,在购房的时候也会考虑到停车位、停车费的问题。很多小区会委托物业进行管理,而大多数物业就会针对小区内的业主收取相应的停车费。那么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物业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吗?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合同法》第条及第366条规定,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
在小区生活的人买了车后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小区停车费的问题。业主很想,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小区停车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小区停车费?这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
没有使用车位是否要进行管理费的缴纳呢,我国目前对该事项并无明确立法,需要管理者与用户双方协商确定。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没有使用车位要交管理费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没有使用车位要交管理费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车位管理费的收取作明确规定,车位管理费的收取时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约定的事项,物业公司能否收取车位管理费,什么时候收,都是要看当事人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况来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物业管理车位确需付出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则可以收取这部分费用。
二、车位管理费服务的分类从全国范围来看,物管对小区停车提供的服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管理服务。即提供停车场清洁、灯光、消防设施等管理服务,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对车辆安全不负责任,收费相对较低。
第二类是保...
很多人都觉得买了房就万事大吉了,但这种想法是错误且危险的。后续的产权办理、装修、小区物业等都是很繁琐的事情,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拒交空置房物业费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拒交空置房物业费的法律依据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r...
物业管理费应该从何时开始缴纳呢?是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还是从房屋交付日期开始?本文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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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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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物业公司要求我从1月份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我认为2008年9月我才成为合法业主,所以拒绝缴纳2008年9月以前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请问:我到底应该算是什么时候成为合法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根据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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