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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夫妻离婚前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1 08:57:06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后,往往离婚前的债务问题困扰很多人,那么,如何区分夫妻离婚前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又是共同债务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如何区分夫妻离婚前债务
  •   夫妻双方离婚后,往往离婚前的债务问题困扰很多人,那么,如何区分夫妻离婚前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又是共同债务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 何区分夫妻的债务的方式: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而个人债务是指用于一方个人生活经营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究竟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应当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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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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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经常会因为债务分担问题产生争执从而引发离婚债务纠纷,夫妻双方都不想负担债务,而且不认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夫妻离婚债务分担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夫妻离婚债务分担内容如下:

      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内容如下: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产生夫妻离婚债务纠纷...

  •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

  • 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离婚的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进行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时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由该一方债务人本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现今社会,夫妻是享有离婚自由的,夫妻离婚首先涉及人身关系,亦可能涉及财产关系,那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共同债务问题。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在婚姻纠纷诉讼中,人民法院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的同时,仅就原告与被告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处理,并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因为离婚与债务时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原告和被告内部之间的分担问题,并不解决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债务纠纷,即使债权人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也不能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故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在...

  • 本文讲的是离婚债权债务。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 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 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从理论上讲,这一阶段处理的仅仅是离婚双方内部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并不发生债务实际清偿的结果。但在实践中,这一阶段的处理却会对将来的债务实际清偿发生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更影响着在多大程度上的实现。 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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