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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4 09:40:38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即可;离婚之后的房产过户问题,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流程进行的,除了房产问题,离婚后的孩子抚养也是需要听从孩子的选择的。
离婚怎么办理
  •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经过一系列的离婚手续后,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离婚怎么办理手续?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

  •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进行财产分割,其中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如果不能正确有效的办理,就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怎么办理离婚房产过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怎么办理离婚房产过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二、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三、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1、税类:

      (1)契税: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

  •   父母离婚孩子由谁抚养?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子女若已过哺乳期,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定;若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考虑子女的意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放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离婚子女抚养。

      子女若已过哺乳期,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

  •   结婚的程序很容易,两个人相爱,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直接去登记就好。但是离婚可麻烦多了,还得家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怎么办等设计各方面的问题。下面让快车君带领大家看看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处理吧!

      协议离婚条件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

  •   核心内容: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起诉的法律知识。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

  •   核心内容:离婚公证包括离婚公证和离婚协议公证两个方面,离婚公证应该如何申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会喜欢。

      离婚公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离婚公证,另外一个离婚协议公证,两个公证在形式、表现及申请步骤上有明显的却别。

      离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夫妻二人就婚姻关系的解除及子女财产的处理,经协商达到一致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一般称协议离婚;一种是夫妻二人就有关是否离婚或子女财产处理形成不了一致意见,到人民法院解决上述问题,一般称为诉讼离婚。离婚协议公证指的是前一种,离婚公证属于后一种。

      一、离婚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离婚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

  •   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一旦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双方当事人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也会因为一些原因可能当时分不了某些财产,或者漏分了,那遇到这些情况要怎么办呢,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多少年可以分割财产”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多少年可以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对于离婚时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3 、离婚时无法处理的财产,尤其是离婚时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法院就依法暂不处理,直到离婚以后拿到房产证了,任何一方可以进行起诉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

      4、离婚时因...

  •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离婚程序中,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

  • 涉外离婚如何办理公证认证?-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一、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

    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 。

    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

    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领事认证。

    二、中国内地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间来往的文书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1、中国内地与中国澳门特区间的民事和商业文书,可径在两地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

    2、外国驻华使馆或驻中国内地和驻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涉澳门公证文书,可径在中国内地和中国澳门特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三、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申办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

    公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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