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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规定的工资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8 10:32:03 0人浏览

导读: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劳动法病假规定的工资计算
  •   相信很多劳动者都有这样的疑问:病假有工资吗?病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请长病假和短病假工资计算是不是一样的?那么劳动法病假规定的工资计算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法病假规定的工资计算: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

  •   相信很多劳动者都有这样的疑问:病假有工资吗?病假工资是怎么计算的?请长病假和短病假工资计算是不是一样的?那么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计算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计算: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计算—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

  • 现代社会的公司福利发展也带来了很多令人可喜的变化,就像现在很多的公司都会对于病假是依然的结算工资的,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保证病假的工资发放。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病假工资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病假工资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年之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阅读延伸:工资福利 劳动就业

  •   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事情,更不用说在上班的时候请病假了。那么劳动法病假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法病假工资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

  •   作为一名上班族,如何计算病假工资,是一个不能疏忽的问题,工资肯定不可能按照实计发的,但劳动法对此也有规定。那么职工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病假工资支付标准:

      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朱增敏律师。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其它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另外,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女子王某因病到医院就医请假被拒,“私自”外出看病后竟被单位拒之门外,一怒之下单方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仲裁原工作单位要向其补偿近1.4万元,单位不服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王某原工作单位支付给她相关经济损失合计15701.95元。今年35岁的王某原先是淮安市淮阴区某单位操作工,平均月工资为2000多元,双方签订有一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起止。但在2015年7月23日,王某自己通过邮局向单位邮寄一份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她自己主动从7月24日起与单位解除合同。据王某介绍,她于2015年7月23日请假去看病,由于车间主管请假一周没有上班,她就找到单位另一负责人请假,谁知被训斥,她也忍不住发了几句牢骚和这名负责人吵了几句,就到医院看病。然而,王某从医院回来后,保安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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