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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09:24:20 0人浏览

导读: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那么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
  •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那么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

      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中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中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防止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

      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到来,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特别是近些年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运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专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4月9日表示,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

      据介...

  • 有些用人单位的岗位需要将强的专业性,专业人员在入职以后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核心技术,用人单位担心劳动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就会在员工入职以前与其签订保护协议,在协议中规定保密条款,那么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甲方:乙方:鉴于乙方受聘于xxx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
  • 我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保护首先就需要弄明白保护的对象是什么。所以下面为大家带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1)无形;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可复制性。知识产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利,维护其权利不受侵害。但知识产权也有保护的期限,到日期必须公开,是为了为社会谋福利,促进社会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特征权利对象自然属性的不同,决定民事权利的区别。根据对象的自然状态,可以用形和体作为划分不同财产权的标准。物权是以人类的支配物为前提,物是形式与质料的统一;债权以人的行为作为前提,行为无形无体;知识...
  • 大家对于自己的知识成果一定都会积极地进行保护,比如音乐啊、文学作品等著作权的保护,但是大家忽视了国家对软件的保护了,其实与音乐、文学等作品一样,软件也有版权登记,或者叫软件著作权登记,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技术,还能获得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
  • 随着当代社会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例也不断的增多,大家可能会疑惑网络知识产权与普通知识产权是否有什么不同,赔偿的范围是否有什么不同?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一、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标准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值得指出,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
  •   著作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那么,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等著作权的其它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等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等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

  •   在世界每个国家,著作权侵权犯罪频繁发生。对于权利的保护是具有一定的期限的,各国由于各国国情差异保护期限也大不相同,我国的保护期限是多长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中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中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

  •   9月20日上午,著名表演艺术家、演播艺术家曹灿先生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授予其演播作品许可使用权。此举表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库存版权节目的确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曹灿先生曾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制了《林海雪原》、《李自成》、《三国故事》、《水浒传》受听众欢迎,艺术水准高的演播作品。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曹灿先生将其录制的中央电台广播节目的使用权授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由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拥有这些节目的传播与开发权利。此次确权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演播家劳动的又一成果。(李佳)
  •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商标的保护,那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保护范围是什么?企业如何申请商标保护?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企业如何申请商标保护

      (一)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变均不受法律保护。

      (二)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国商标网》等权威信息发布,对涉嫌与本企业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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