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干股能否转让

干股能否转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4:43:30 0人浏览

导读:

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 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那么干股能否转让?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干股能否转让
  • 干股不能转让。由于干股既不是股东用于出资的货币,也不是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其实质是一种分红协议,不是真正的股权,因此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干股能否转让?

      干股是指持股人没有实际投入资本,不以对价作为交易条件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因此,干股持有者就是那些凭借其技术和管理或其他特殊才能。没有向公司投入任何资金却具备了股东的形式特征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人。

      根据公司法第143条的规定,在公司合法设立后,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作为干股奖励给本公司的职工。因此,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后,干股已经成为了合法的持股方式。但为保护干股获得人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对干股存在的事实予以登记,并将干股所有者计入股东名册或由公司出具干股证明书。

      干股是基于奖励或赠与形成的,实际上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机制,因此干股所有人享有的仅是股权中的收益权,并不能据此参与公司的经营事物,不是完整的所有权。按照惯常的做法,干股并不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干股持有的数量只作为红利或内部利润分配的依据,干股所有人实际上无权转让和继承干股。

      综上...

  • 问:我以技术管理专长作为某公司干股股东,任总经理,目前已管理两年,一直未分红。我拟退出,请问我可以请求分帐面红利吗?干股能否转让? 小清 答:您好!初步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的有两个前提,一个前提是您具有公司的股东身份和资格。股东身份的确认一般来说,对外以工商局的登记为准,对内以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准,或者您有证据证明实际享受的股东权利,履行了股东义务。另一个前提是公司财务报表上有利润,且股东会同意分红。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您才能分红,否则您不能请求分红。 2、在您具有股东身份的前提下,可以转让。否则,不能转让。
  • 股权不可以无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

  •   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公司的存在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必然拥有的产物。那对于公司来说什么是公司干股分红协议范本呢?协议范本和协议合同是否一样的呢?怎样才能保障分红比较合理呢?发生分红纠纷的时候应当如何解决?那么,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干股分红协议书怎么写的法律法规。

      一、公司干股分红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在旅游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患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2、干股:指(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

  •   什么是股份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与股票

      1.股份的含义和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第二,它是股东权的计算单位。

      股份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股份具有平等性。即所谓“一股一权”原则。第二,股份具有自由转让性。第三,股份具有证券性。

      2.股票的概念、内容及形式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股票是股份的证券形式。股票采取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股份的发行

      1.股份发行的一般规定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面额股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2.新股的发行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