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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17:16:58 0人浏览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
  •   人身损害之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的含义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护理费赔偿的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

  •   当发生人身损害而住院的时候,受害人可以要求护理费赔偿。那么,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

      护理费赔偿的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

  •   本文介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提供误工费的时间计算、计算公式、以及赔偿依据。

      误工费:受害人因受伤害不能参加劳动(工作)而减少的合法劳动报酬收入.

      误工时间的计算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参照治疗医院的证明予以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少于治疗医院开具的证明的,一般应当按实际误工日期认定。但受害人以公休假折抵伤休假的则以治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受害人确需休假又无休假证明的,可以征求医疗部门的意见或者法医的鉴定予以认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

  •   人身造成损害的赔偿标准

      受伤了,该如何请求赔偿,本文指导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的标准。标准是怎样的呢,如下文:

      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处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医药治疗费,一般应以当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单据为凭;没有转院证明或应经医务等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及擅自购买药品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的,其费用可不予赔偿。

      2、需送医院抢救或必须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其必要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责令侵害人承担。

      3、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按治疗医院出具的假条或法医鉴定,并参照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按受害人工资或实际收入数额计算。

      4、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原则上应以当地个体同行业、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为准。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

  • 一共有十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 不能工作;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 明显职业受限;d. 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 日常生...
  •   当发生人身损害而住院的时候,受害人可以要求护理费赔偿。那么,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人身损害护理费赔偿标准:

      护理费赔偿的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

  • 在任何时候,出现交通事故,肇事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赔偿标准视受害者受伤的情况而定,一般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范围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6、住院伙食补...
  • 生活当中总是充满着意外,这些意外可能会导致人出现一定程度的伤残情况,伤残情况的鉴定标准我国有相关的规定的,比如十级伤残我国更是非常详细。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眼睛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眼睛十级伤残鉴定标准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2、评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做伤残鉴定。需要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害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如不能构成伤残建议与赔偿义务人先行协商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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