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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09:04:22 0人浏览

导读: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规定
  •   导读:本文为你讲述了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的知识。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原则,2、涉外结婚的条件,其中(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2)对结婚主体的限制,(3)外国人与外国人(包括定居在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结。

      1、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由此可见,我国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结婚问题,采用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以婚姻缔结地所在国家(地区) 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具体说来,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结婚的,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境外结婚的,适用当地国家(地区)法律的规定。在后一种情况下,被当地国家(地区)确认有效,我国法律亦认其为有效。当然这种承认是以不违背我国《民法通则》...

  • 涉外婚姻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到你的户籍所在地申请登记。

    ...

  •  涉外婚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包括结婚、离婚和复婚。涉外是指主体涉外或地域涉外,这里的主体的涉外,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地域涉外,是指婚姻事项在本国境外办理。

      涉外婚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婚姻是指不同国籍的公民,或同一国籍的公民在他国结婚、复婚或离婚。广义的涉外婚姻,由国际私法调整。狭义的涉外婚姻事项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缔结、恢复或解除婚姻。狭义的涉外婚姻有两个特征:

      1、婚姻主体为;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

      2、婚姻事宜是中国境内办理 。即地域不涉外,婚姻当事人结婚、复婚或离婚是在中国境内办理。

      涉外婚姻与国内婚姻相比,情况比较复杂,这种婚姻的缔结、恢复或解除,须为当事人双方所在国的法律认可。

      我国婚姻法对涉外婚姻问题未作专门规定,依据的是相关的行政法规、《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婚姻的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成为我国涉外婚姻的...

  •   在实际生活中,会出现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那承认涉外婚姻判决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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