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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6:31:10 0人浏览

导读:

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什么是电子合同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柳文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什么是电子合同这个问题。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电子合同,是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电子合同视为书面形式的一种,是有效的合同形式。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什么是电子合同?一、电子合同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电子邮件(email),是以网络协议为基础,从终端机输入信件、便条、文件、图片或声音等通过邮件服务器传送到另一端终端机上的信息。而电子数据交换(edi)则是通过计算机联网,按照商定的标准采用电子手段传送和处理具有一定结构的商业数据。二、电子合同虽也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的文件,但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3、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核心内容: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是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国际贸易合同具有国际性,标的是货物,货物是有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合同具有涉外因素等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国际贸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是对签约各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是解决贸易纠纷,进行调节、仲裁、与诉讼的法律依据。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独特文体特征有助于对其理解和运用。

      二、国际贸易合同主要形式

      国际贸易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套设备进出口合同、包销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寄售合同、易货贸易合同、补偿贸易合同等形式。

      三、...

  • 重新签合同旧合同可以销毁处理。在第二份合同签订后,两份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的地方,视为对第一份合同的修改,以第二份书面合同为准,前一份合同中的约定自然无效。约定前一合同废止,在第二份合同中特别订立一项条款,明确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即废止。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违法合同是指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因存在恶意串通、意思表示虚假、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而无效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韩海花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倒签的风险是什么”这个问题。

      《合同法》第36条和第37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归纳,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即使合同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合同相对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合同即为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该合同的法律规定肯定了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倒签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倒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却存在较大的风险。

      在倒签合同的情况下,在合同文本生效前就已经开展业务活动,通常缺少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仅限于口头约定,没有通过合同进行确定。这种情况导致合同签订前的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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