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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1 17:36:03 0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在诉讼之前还是诉讼中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人除了要提供一份书面的申请书外,还要就财产保全提供担保,那么财产保全担保有哪些种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财产保全担保有哪些种类
  •   不管是在诉讼之前还是诉讼中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人除了要提供一份书面的申请书外,还要就财产保全提供担保,那么财产保全担保方式具体有哪几种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司法实践中,在北京市各个法院,无论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法官都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作为担保,目前北京市各个法院并无统一的做法,有的法院只需提供与申请保全的房屋价值相当的...

  •   在民事诉讼的时候,当事人一方可能会选择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来逃避债务,另一方就可以选择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方式可以担保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方式可以担保的相关内容。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担心另一方会将财产转移,并且会侵害自己的利益,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程序,这个程序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方式限制被告转移财产,让法官在判决以后被告还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法律对离婚案件财产保全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法律对离婚案件财产保全的规定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
  •   财产保全指的是原告申请法院及时采取措施将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财产保全又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保全,那么诉前及诉讼保全的规定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诉前及诉讼保全的规定  1、诉前保全的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

      (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 离婚案中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依据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也可以解释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作出判决之前,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或者禁止当事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行为的临时措施。财产保全的担保是指可能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给予赔偿或者被申请人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保证案件执行的一种法律形式。财产保全中的担保是为弥补申请保全错误损失或保证案件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而形成的人民法院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与...
  •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如果对财产保全有异议怎么办呢?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提供了格式,仅供参考。

      异议人:

      被异议人1 (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

      被异议人2 (保全裁定的申请人) :

      异议请求:

      对依据__________(裁定案号)作出查封(扣押) (冻结)有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其中一的查封(扣押) (冻结)。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月__日,异议人与第一被异议人约定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日,第二被异议人以_______________理由申请贵院对第一被异议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______年___月__日贵院作出_______号裁定书,查封(...

  •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财产保全程序适用较多。但并非每一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都有必要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需要多少?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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