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质押担保期间有什么规定

质押担保期间有什么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2 10:20:01 0人浏览

导读:

什么是质押担保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那么质押担保期间有什么规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质押担保期间有什么规定
  • 什么是质押担保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权利质押是指将(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
  •   我们在借款的时候,除非大家的信用积分非常好,一般的借款单位都是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品,比如说房子这种不动产等等。那么对于质押担保期限有何规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质押担保期限有何规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质押担保期限有何规定

      首先抵押权是一种它物权,它的担保性就决定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与主债权不可分的,如果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那么就意味着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同时受到了当事人尤其是债务人的制约。

      抵押担保的信用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维系,若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期限以限制抵押权的效力,将直接降低抵押担保的信用。其次,在担保实践中,抵押期间的设立,不利于债权的保护,加大了抵押成本。如果承认抵押期间,尤其是登记机关登记的抵押期间,可以消灭抵押权的话,因期间届满而抵押权消灭,将致使债权得不到有效的担保。由于有登记机关强制性登记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担保人就必须每隔一段时间...

  •   质押担保与抵押、留置构成担保物权的三大主流部分,各有各的特征,我国法律对质押担保的范围也是有了相关的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的设定、质押合同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

      1、主债权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 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2、利息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3、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

      4、损害赔偿金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

  •   【抵押质押担保的区别】关于你选择质押担保还是抵押担保?

      抵押和质押作为一种信用手段,如今已被广泛采用。我国

      《民法通则》是将质押与抵押合二为一,统一规定为抵押,而

      《担保法》则将质押从抵押中分离出来,加以专门规定,那么

      它与抵押有哪些异同呢?笔者就此作些分析,以期帮助人们正

      确选择担保方式。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但不转移其

      占有关系,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

      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交付债权人

      占有,以该动产或权利凭证所表示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

      押和质押都是物的担保的重要形式。两者的相同点主要有:1、

      设立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既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可以充当抵押人或出质人的人

      员均可是债务人和第三人。3...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