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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8 15:11:27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的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当事人无法就离婚的各项事件达成一致意见的,往往会选择诉讼离婚。那么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
  • 离婚财产纠纷可以先双方协议处理,自行约定财产分割事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的时候,在分割财产时,容易对房产发生纠纷。有的人可能会疑惑,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2、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我们认为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笔者认为,对于增值部分房屋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可以依据婚姻...

  •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发生反悔或出现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了离婚后财产的纠纷。夫妻离婚后财产的纠纷的解决方法主要有:

    第一、协商解决。

    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第二、提起财产诉讼。

    1、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如在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或者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则可以提起诉讼。

  • 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夫妻双方诉讼离婚,依照法律判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想要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想离婚并分割财产的话,只能起诉到法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仅应当给女方分割,而且还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的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当事人无法就离婚的各项事件达成一致意见的,往往会选择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之一,那么起诉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起诉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鑫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这个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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