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规则有哪些

-
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有哪些?本文从刑法的角度作了介绍,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阅读全文>>
一、相关性规则。 证据的相关性主要从四个方面理解:其一,相关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性。即证据事实同案件事 实之间的联系是客观联系而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和强加的联系。此点自属当然。其二,证据的相关性应具有实质性意义。即与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关。在刑事案件中,是指关系当事人是否犯罪、犯罪性质及罪责的轻重等,与这些基本事实无关的证据材料被视为无相关性。在由诉讼双方举证的情况下,注意所提问题以及所举证 据的相关性十分重要,因为这有利地防止纠缠细枝末节拖延诉讼,也有利于弄清案件的基本事实。其三,相关的形式或渠道是多种多样的。联系的基本类型包括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必然关联与偶然关联,肯定性关联与否定性关联,单因素关联以及重合关联等等。这里应当注意相关性需达到一定程度,如果关联过于间接,相关 性十分微弱,此证据可能被视为不具...
-
阅读全文>>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一共规定有五种,这证据规则是针对各个环节制定的,即取证规则、举证规则、补证规则、质证规则及认证规则。这五种规则其实就是指行政诉令的取证到认证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的规则。但是目前我国行政程序中对取证还是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
一、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是指在行政诉令的举证,作证,取证,质证和认证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定和原则。由于行政诉讼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质和特征,因此,其证据规则除了同其他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共同性之处,更具有自己独立的,有别于其他诉讼活动的证据规则。
1. 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中的取证缺乏明确一致的规定。本司法解释基于司法权力的局限,也不可能对行政程序中调取证据行为作出设定,只...
-
3,
证据规则有哪些
我国的证据规则如下: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口供补强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阅读全文>> -
4,
证据的特征和分类
1.证据的特征 既然证据非常重要,那么什么才算证据?有何特征? 所谓证据是指一切能够证明争议双方主张的事实材料,其有三项基本特征 ①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不能有任何主观随意性,不能为任何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 ②相关性。即证据必须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表现为两重情况:一是证据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二是虽不是待证事实的组成部分,但与待证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并能够为待证事实提供证明情况。 ③合法性。即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并按法定程序取得,表现在:第一,证据的来源合法;第二,证据的收集方式合法;第三,具备合法的形式;第四,须经法定程序审查属实。 2.证据的分类 ①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画、表格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阅读全文>> -
阅读全文>>
证据是案件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条件,是胜诉的关键。证据有很多类型,由主要证据也有辅助证据。在证据分类中,有一种辅助性的证据叫做补强证据,它出现的主要目的是用来佐证主要证据的准确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上补强证据规则是什么?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进行对补强证据规则的理解。
补强证据(corroboration)在英文中的意思是“确证、证实、进一步的证据”,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据能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亦称“佐证”, 它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但可用来证明主要证据的可靠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担保主要证据的真实性。
一般而言,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①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②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
-
阅读全文>>
一、主证据与补强证据的概念上海讨债公司 :将证据划分为主证据与补强证据,其依据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需要其他证据增强或担保其证明力。例如,被告人之认罪供述,不得作为有罪判决的惟一证据,还需要其他证据对其证明力予以补强,便是主证据与补强证据划分的重要事例。
(一)主证据
主证据,也有学者称之为“主要证据”、“实质证据”,是指基于证据本身的特殊性质,需要其他证据增强或担保其证明力方得作为认定案件主要事实之主要根据的诉讼证据。主证据具有两大特点:其一,主证据具有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主要证明价值。如果证据不具有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主要能力,则不属于主证据。其二,主证据基于自身的特殊性质,为了确保其真实性,需要其他证据予以补充、担保其证明力。由于主证据具有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存在与否的主要证明价值,因而,对于认定案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
-
阅读全文>>
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哪几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
-
阅读全文>>
一、主证据与补强证据的概念上海讨债公司 :将证据划分为主证据与补强证据,其依据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需要其他证据增强或担保其证明力。例如,被告人之认罪供述,不得作为有罪判决的惟一证据,还需要其他证据对其证明力予以补强,便是主证据与补强证据划分的重要事例。
(一)主证据
主证据,也有学者称之为“主要证据”、“实质证据”,是指基于证据本身的特殊性质,需要其他证据增强或担保其证明力方得作为认定案件主要事实之主要根据的诉讼证据。主证据具有两大特点:其一,主证据具有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主要证明价值。如果证据不具有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主要能力,则不属于主证据。其二,主证据基于自身的特殊性质,为了确保其真实性,需要其他证据予以补充、担保其证明力。由于主证据具有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存在与否的主要证明价值,因而,对于认定案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
-
阅读全文>>
证据与物证的展示和证据的有效性
一、什么是证据与物证?
证据是指能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郑具有以下几种: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时陈述、鉴定结论、笔录。
证据中,物证因其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而被列为第一项。
物证是指能够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它可能是犯罪使用的工具和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也可能是犯罪侵犯的客体或其它可供揭露犯罪、查获犯罪人的物品。正因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总是要引起外界的变化,常常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物品或痕迹,因而物证对于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有着重要的证明作用。
二、物证展示及有效证据
证据展示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
-
证券商有哪些,种子鉴定有哪些权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合法具有这项业务即可
-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包括有什么你好,有以下内容:审判机关取证规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口供补强规则、证人作证规则、认证规则等。请问你是有什么诉求呢?你可以来电详细给我说下你的情况
-
证据规则最新司法解释,证据规则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
-
国家刑事赔偿事项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如需要帮助请联系当地专业律师。
-
纪检监察相关制度有哪些《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一、限令所有在逃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到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二、在逃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等等。
-
与侵占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规定了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自身受到损害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等。《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