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解除劳务合同有赔偿吗

解除劳务合同有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9 10:10:59 0人浏览

导读: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那么解除劳务合同有赔偿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解除劳务合同有赔偿吗
  • 劳务合同解除,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或者是由于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是有赔偿的,公司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 解除劳务合同解除劳务合同一,员工与公司订立的是否为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无效合同: 1 欺骗、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 损害国家集体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 4 要约内容与法律和强制性法规冲突 显然,这个劳务合同是不符合上述4条的,因为这样一个劳务合同不可能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利益,也不会有什么明显违法内容(除非要求员工做什么特殊表演,我想应该不会) 二,员工的合同是否可以仲裁撤销 目前公司正在要求劳务赔偿仲裁,也就是说似乎对自己合同蛮有信心,而员工的新经济人钱似乎也没有要求仲裁撤销合同的意思,那么什么条件可以进行合同仲裁撤销呢 1 重大误解 2 显失公平 3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重大误解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在文本中没加标点符号 有利用价值的是后两条,要...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1、终止劳务协议是否有赔偿,应以劳务协议的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与离退休人员之间的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故不存在赔偿金。

      2、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

      3、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上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所调整。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在工作没开始之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做出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中,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在没有开始工作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看企业是否对其进行了前期的培训。如果没有的话,估计劳动者是不需要赔偿的。

      相关法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 员工还在试用期就被公司通知说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公司要给员工赔偿吗?除非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八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它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服务期、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是不能要求违约金的。一、除下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 劳务合同解除,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或者是由于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是有赔偿的,公司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任一果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赔偿分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也就是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也就是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1。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