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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13:41:22 0人浏览

导读:

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 股东的权利有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股东的义务是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股东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

  •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1、权利包括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监督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获得利润分配的权利。

    2、义务包括按约定缴纳合伙出资,以及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人为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摘要: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那么它们必然都要享有作为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公司股东的义务有哪些呢?下面有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公司章程;

      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筹办公司义务;

      4、出资填补责任;

      5、不得抽回出资;

      6、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

      7、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8、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

  • 一、关于股东权性质的学说

    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又提出了股权所有权说,股权社员权说,股权债权说等多种学说,这些学说主张不同,差距较大。所以,现在股权的性质问题,已成为公司法理论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尽管对于股权性质的解释学说众多,但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一)股东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而且也包括对公司的管理权利,这是一种复合的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形态。我国的民法通则将公民的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股东权不是人身权,是财产权又不仅仅是财产权。民法理论认为,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分配红利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索取权等财产权的范畴,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因为股东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转化...

  • 股东的权利有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股东的义务是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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