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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11:19:59 0人浏览

导读: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有:犯罪主体技术性强、犯罪隐蔽性强、犯罪取证难、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犯罪涉及面广。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还是不容乐观的,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据统计,我国抢劫罪和盗窃罪当中,青少年所占比例较前几年的大幅的提升,并且还有快速上涨的趋势。而在打架斗殴之类的犯罪当中,青少年是占相当高的比例。那么青少年犯罪特点有哪些?青少年犯罪类型有哪些?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可以以此为鉴。

      一、青少年犯罪特点有哪些

      当前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特征:

      (一)纠合性

      当前青少年犯罪中,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以相同地域为基础,纠合在一起,共同作案。在纠合过程中,为了争强好胜而在团伙中争当霸主,常常象滚雪球一样结合成更大的团伙,以壮大势力。这样,可以互相壮胆,在“人多势众”的心理支配下,犯罪过程中反映出胆大妄为,不顾一切,理智无法控制行为,其犯罪一旦得逞,便紧接着再干。

      为何会出现这种纠合性呢?...

  • 一、时间条件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条件主要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一)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二)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二、主观条件(一)中止的自动性“能”达目的而“不欲”“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在这里举例说明:1、甲为了杀乙而向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药,见乙神态痛苦而反悔,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即使甲投放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不送往医院也不会死亡,甲也成立犯罪中止。2、丙在实施抢劫行为时听到警车声便逃走的,成...
  •   核心内容:涉枪犯罪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一类犯罪,此类犯罪往往呈现出多元化的主体、渠道多元化、行为隐蔽、有预谋等特点,同时,此类犯罪危害性极大,应该引起相当的注意,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涉枪类犯罪案件特点

      第一,从犯罪主体来看,涉案人员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有一部分涉枪犯罪人员,以本地的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且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有的甚至还是文盲。他们所触犯的罪名通常有非法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罪

      另一部分为两劳释放人员、涉黑涉恶人员、替地下赌场看场收水钱的不法人员、抢劫作案分子、职业杀手、私营业主等。他们所触犯的另一类罪名也主要是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

      还有一部分表现出具有犯罪集团特征的涉枪暴力犯罪。

      第二,枪支来源多样化且枪支买卖渠道多难以取证或仅存在孤证,很多涉枪类案件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性。

      1、是网络买卖...

  •   有些案件告诉我们,不法之徒会利用钓鱼网站进行金融诈骗,尤其是仿冒一些金融类网站,由于其仿冒程度极高,用户如果不仔细观察是很难察觉的。那么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有哪些?互联网金融犯罪预防措施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技术性强。

      2、犯罪隐蔽性强。网络的虚拟性使犯罪分子不受时空限制,可以不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进行诈骗活动。而且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往往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信息,难以追踪定位。

      3、犯罪取证难。由于计算机中的数据很容易被篡改和删除,而且删除后不保留任何痕迹,加上很多信息系统在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时候安全防范设置不强,不具备数据保护等功能。犯罪分子实施破坏、窃取数据后,系统没有自动保留犯罪痕迹,故案发后难以取证和调查。

      4、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犯罪分子不用锁定特定犯罪...

  • 犯罪既遂的特征包括: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犯罪预备的成立有两个条件,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等的行为都属于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有的犯罪分子是临时起意犯罪,但有的犯罪分子是蓄谋已久的犯罪,所以,法律上将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称之为犯罪预备,该犯罪分子可以被称为“预备犯”,那么,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  1、主观上为了犯罪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1)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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