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

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7 11:06:38 0人浏览

导读:

既然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经闹到了法院,占用了国家的司法资源,那么肯定是要交诉讼费用的。而且诉讼费用也是有缴纳的时间限制的,超过这个时间还没有缴纳诉讼费就可能按撤诉处理了。那么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
  •   为了解决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缴纳诉讼费。有的人可能会疑惑,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相关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在提交诉讼的时候缴纳诉讼费。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所以诉讼费的缴纳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凭据。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

  •   既然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已经闹到了法院,占用了国家的司法资源,那么肯定是要交诉讼费用的。而且诉讼费用也是有缴纳的时间限制的,超过这个时间还没有缴纳诉讼费就可能按撤诉处理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法院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

      一、法院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

      有些人不知道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所以诉讼费的缴纳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凭据。

      二、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

      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败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负担,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是由于败诉人的过错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导致了诉讼的进行,所以因诉讼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他来承担。但是,有些...

  •   我们都知道打官司就是诉讼,那么在诉讼时需要交纳多少费用,在什么时候缴纳,是只有一方缴纳,还是双方一起交?另外,关于打官司,对诉讼费要求有什么特别规定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打官司诉讼费用什么时候交纳,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缴纳的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
  •   遇到合同诈骗或者是受欺诈订立的合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方毁约拒不承担责任等等情况时要怎么办?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作为司法成本,那么,合同纠纷起诉需要的费用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合同纠纷诉讼费用。

      合同纠纷诉讼费用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因此,诉讼费主要由两方面构成,案件受理费和实际支出费用。

      案件受理费:

      是法院受理一个案件中所需要收取的基本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与财产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收取的定额诉讼费也就不同,收取的范围为50元到1000元之间。

      2、财产案件...

  • 合同纠纷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实际支出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与财产案件受理费;实际支出费用包括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开庭通知的发出时间不以诉讼费缴纳时间为起点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 年12 月8 日由国务院第159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2 月19 日国务院令第481 号公布,自2007 年4 月1 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取代了原来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明确人民法院不再是收费主体,当事人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其交纳的费用不是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而是向国家交纳的,统一纳入国家财政收费管理。

      一、《办法》出台的过程

      着手修改诉讼收费办法,时间已经很长了。2003 年,中央决定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明确提出了二十多项改革任务,其中有一项就是修订诉讼收费办法。这个问题由来已久。

      一是原有收费办法的法律依据不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是1989 年制定的,当时《行政诉讼法》还没有实施,《民事诉讼法》还是试行,我们就是在这样一个法律基础上制定的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