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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8 08:50:08 0人浏览

导读:

商品房可以先进行预售,也就是说我们比较常见的期房的行为,先进行预售,然后收取相应的定金之后能够进行相应的建造,达到一定的竣工条件之后进行交房工作。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

    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

    9.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12.属于绿化隔离地区内的项目提供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1.登录北京市房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流程如下:

    1、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

    2、提交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受理后进行审核;

    4、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 一、办理程序: 1、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收件 2、房管局办公室签署意见 3、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业管理材料 4、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核材料,现场查看核实,签署意见 5、房产交易中心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6、房管局主要领导审批 7、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4、按提供预(销)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书面证明及监理公司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 6、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7、商品房预(销)售方案。 8、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分户面...

  •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

    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

    9.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12.属于绿化隔离地区内的项目提供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1.登录北京市房地...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流程如下:

    1、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

    2、提交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受理后进行审核;

    4、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   有些商品房缺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出售,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后果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没有保证。

      2、为了取得产权证可能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

      3、房屋可以使用但是无法取得产权。

      4、房屋可能会被政府没收或拆除。由此可以看出,最好不要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期房,否则可能会造成购房者的权利受到损害。购房者如果不小心或由于其他原因购买这种手续不全的房子,都将或多或少的承担一定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后果"的内容。

  •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开发商未建好之前出售需要办理的是预售许可证。那么房屋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房屋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房屋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

  •   现如今很多人为了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能够节约一些资金,大多会选择购买期房,也就是还没有完全修建好的商品房,那么,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吧。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办理了转让手续的,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的。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应在有效期之内的,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再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一) 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合同是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是要价款相一致的。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二) 转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

  • ????  从2001年10月1日起,市内四区商品房预售合同将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  为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市内四区商品房预售合同都要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行为,便于房产管理部门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不符合条件的预售行为,并掌握预售情况,从而达到监督检查、宏观调控的目的;同时也有利于商品房建成后的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开发经营企业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不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房产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市内四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及各县级市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各辖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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