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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1 14:37:35 0人浏览

导读: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质押融资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抵押,质押却不太清楚,这两种行为是不一样的,它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债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此外,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肖鑫律师,今天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公司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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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签订投资意向书: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条款并三思而行,由于创业者...

  •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车辆的的持有量也越来越多,汽车也成为了我们现代生活之中的一个重要的工具,除了对于基本的交通出行以外,汽车也还有了许多其他的功能。比如在贷款中车辆就可以作为抵押物,而且也越来越在现实的生活中得以适用。所以今天就为大家带来车辆质押贷款的办理流程的相关知识。一、质押的概念质押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二、质押的种类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
  • 质押合同纠纷,首先应明确质押合同的类型,然后确认适用的法律依据。质押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由和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质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押合同一般是会与债权债务合同一起产生的,因此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债权人为了保障其法律权利,就需要相关的物品来保证。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质押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质押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质押合同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的关于设定质押的合同。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所谓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则是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可以出质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等。

      遇到质押合同纠纷,首先应明确质押合同的类型,然后确认适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7章,《担保法》第4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   摘要: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法定质押担保。质押担保要注意哪些问题?质押财物要符合法律规定,订立书面质押担保合同,要妥善保管质物等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   如果想要进行商标权的质押的话,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登记材料,但是具体要准备哪些的具体材料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权质押登记材料要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材料要哪些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

  •   摘要:在进行票据质押时,相信大家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如何去设立的,那么,票据质押是如何设立的呢?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的精神,设立票据质押,出质人应当与质权人经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票据。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票据质押如何设立?

      我国《担保法》对票据质押的设立没有单独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的精神,设立票据质押,出质人应当与质权人经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票据。质押合同自票据交付之日起生效。任何票据行为都有某种合法的原因关系的存在,如商品交易关系、赠与。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民事关系。

      票据质押的原因关系虽然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密切相关,但二者之间显然不能划上等号。惟有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之担保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才能视为票据质押原因的关系,而这正集中体现为票据质押合同。将票据的交付作为票据质押的生效要件也有不合理之处。这种做法...

  •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1、保证,分为人保和物保;2、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3、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4、留置,主要适用以下几种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一般需要适用定金罚则。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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