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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0:23:50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房产继承的内容一般包括:立遗人的信息;立遗嘱的原因;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 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写明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收到威胁欺诈,所立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房产遗嘱主要涉及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情况,房产证号,是否与他人共有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情形,房产作为遗产继承的是否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明确遗嘱的执行人,以及遗嘱份数。

    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   对于房产的继承,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原则和相关的内容,很多的朋友们可能在继承房产的时候会出现一些纠纷,这种情况下大家还是要遵守被继承人的相关医嘱,那么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才有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房产继承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书写遗嘱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满足如下要件: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由可以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自书遗嘱的内容相互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子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有需要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该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   有遗产继承就可能会存在争夺财产的风险,因为受教育程度和经历的事情不同等各个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导致矛盾的发生,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有些时候遗嘱还有可能被更改呢?所以公证就比较公平。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遗嘱。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遗嘱

      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重点审査: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或者遗嘱中被指定的继承人。

      当事人是否属于代位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当事人...

  • 2017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因此,房产继承遗嘱无需公证,只要有效即可,遗嘱有效须具备以下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设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五)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 如何立房产遗嘱,立房产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1、立遗嘱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 在对房产进行继承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办理继承的过户手续,其中就需要先办理房产公证手续。那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走哪些流程呢?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呢?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一)继承手续程序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   被继承人人仙去之后,关于其房产的继承就成了个问题。如果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没有遗嘱怎么继承房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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