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纠纷
-
在我国法律中,答辩状是一种以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并且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接下来整理的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吕XX,男(女),X族, 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被答辩人:梁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法定代理人:鹿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被答辩人梁XX诉答辩人吕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作出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XX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商业险,平安保险公司应当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应当优先承担精神抚慰金赔偿。
答辩人于XXXX年XX月XX日为其所有的粤A-XX号货车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答辩人已按保险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保险费。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属于保险事故,且没有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事项出现,平安保险公司应当依约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答辩人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应相应承担其全部损失的XX%。另,答辩人己向被答辩人支付医疗费人民币(据情况而定)元(大写:捌万捌仟元整),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并予以扣除。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依法对本次交通事故作出编号为:穗公交花认字[2013]4401140201300039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答辩人梁XX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XX%,答辩人只需承担XX%的赔偿。事故发生后,答辩人己分两次向被答辩人支付了医疗费共计XXX元。但被答辩人并未在《损失计算清单》中提及,更未进行有效扣减。
(三)被答辩人部分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并做出合理的判决。
1、被答辩人主张的医疗费计算错误。被答辩人提交的发票号为XX的发票与本案无关联性,不应认定为本次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答辩人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并未实际产生,且XX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所做出的鉴定是按照最高标准计算的,数额明显过高。被答辩人应在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案主张。
3、被答辩人主张的护理费和陪护服务费属于重复主张,答辩人仅同意支付具有正规发票的陪护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XX元。
4、被答辩人住院天数为187天,因此其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XXX元(XX元/天*XX天)。
5、被答辩人主张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答辩人认为营养费的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XXX元。
6、被答辩人主张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错误,应当按照广东省农村户口XX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民币XXX元/年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为XXX元/年*XX年*XXX元。
7、被答辩人主张的精神抚慰金过高。被答辩人的伤情被鉴定为X级伤残,X级伤残,XX级伤残,且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答辩人认为精神抚慰金的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XXX元。
8、被答辩人没有提供相应正式票据证明交通费的产生,答辩人不同意支付其主张的交通费。
9、答辩人认为没有鉴定后续治疗费的必要,因此不同意支付被答辩人因鉴定后续治疗费所产生的相应鉴定费用。被答辩人滥用鉴定程序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四)综合以上答辩意见,望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考虑和采纳,并恳请人民法院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吕XX
XXXX年XX月XX日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一年的具体起算点应该至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事故发生日。若事故轻微,伤害明显,双方自行协商,无须交警部门介入,应从事故发生日起算。
2、事故责任认定之日。依照有关规定,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 30 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事故认定后,双方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经10日后调解不成的,自收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起算。
3、治疗终结之日。若事故严重,长期治疗,可能突破一年的诉讼时效。这种情况下,一般要以伤残结果鉴定之日起算。但这种情况下,伤者最好,保留对对方进行索赔、联系等各方面证据,从而主张诉讼时效中断。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管辖依据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旦诉至法院,权利人要考虑的是要到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纠纷按性质属于侵权类纠纷,因此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就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就是肇事人住所地。在《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一个管辖法院,即可以由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权利人能够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可以按照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计算。如张某为便于自己的诉讼最终选择在丁市起诉,但是张某认为甲市的赔偿标准要高于丁市的赔偿标准,因此张某可以在起诉时按照甲市的赔偿标准提出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提出答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往往是事故责任方面对受害人的赔偿主张拒不承认,使得受害人不得不起诉至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确定赔偿项目,受害人还可以申请鉴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鉴定申请书怎么写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____,女,汉族,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____路____号____室。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交通事故索赔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已受理。申请人为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至今还经常感到胸闷、头晕,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5、通过信访制度维权
依据信访条例,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之后才可启动。通过信访,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部门责令重新认定。
三、交通事故现场怎么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的信息,由上可知,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首先要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然后是请求事项及描述事情的原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那么校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怎样,以下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校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怎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这里的“道路”不包括乡、镇、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铁路道口、渡口、企事业单位、农村场院等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只有发生在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才是交通事故责任。而校园道路不同于供社会车辆通行的开放式公共道路,所以,发生于校园内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所以,对本案的处理可以借鉴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确定责任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校园内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具有一定交通意义道路上的事故。“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校园主干道、小区道路、工厂内的道路是同一种性质的。一般来说校园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校园内的人使用,不对外开放,有的虽然也允许社会人员和社会车辆通行,但总体上是不具有公共通行性,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中所讲的道路。如果在校园主干道发生交通事故,属于道路外交通事故,可以参照道路交通法由公安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一般的人身侵权赔偿原则处理。
三、法律依据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这里的“道路”不包括乡、镇、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铁路道口、渡口、企事业单位、农村场院等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校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以上内容的规定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律快车律师。
-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批复是什么,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批复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而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1、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
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批复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要注意记录现场,互换资料,及时报警,并且要及时转移人员。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中山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中山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1、交通事故律师费的计算通常需要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起诉赔标的额,即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等总和。
2、结合起诉标的额,按照该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费用。
3、律师费的收取因地域、律师个人的不同而可能不同
二、开庭审理流程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三、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过程中,需要收集,交保管好相关证据,防止灭失。若需要提出财产的贬值损失,还需要同时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山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怎么收费”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律师收费具体还是要看双方协商价格。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注意一下责任的认定,很多的朋友们对于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并不太了解,对于责任纠纷的鉴定,一般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了解一下具体的事宜,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鉴定费如何处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鉴定费如何处理
认定书和鉴定费用没关系,你可以催促交警出具。如果你实在着急可以帮对方垫付,然后取得认定书,否则只能拖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重要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明确相互之间的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根据其所做的相关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都不能漠然置之。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通警察做调查笔录时,对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是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十分的注意,但在措词上却不是十分注意,结果使自己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
三、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注意什么
因此对于事故认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以下以下注意事项:
(一)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
交通警察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例如下面的问题:你当时离马路边有多远如果你是位行人且立即回答一米的话,就可能造成非常不利的后果。对于这样的问话就一定要注意,因为马路边是个模糊的概念,到底马路边指的是哪里,必须反问警察,否则你就有可能被认定是在机动车道内。
(二)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现场勘察是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勘察人员所绘制的现场图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实践中本人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现场图不符合实际。然而再不符合实际也无法证明,因为你没有证据能够推翻交通警察所绘制的现场图。
以上就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鉴定费如何处理的相关介绍,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细节,尤其是要注意对现场进行勘查,做出正确的处理原则,如果对此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大队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在规定的期限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同责判决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同责判决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注意: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二、交强险理赔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强制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若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损失的一份方可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最高获得死亡残疾赔偿金11万元,医疗赔偿金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2000元赔偿,若机动车买了商业保险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的基本流程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进行报案,保险公司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勘察、定损,完成后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并报上一级保险公司审批,审批后进行拨款赔付。若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当事人不配合,或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认定赔付金额的不符合标准,可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三、诉讼途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怎么做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同责判决”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来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
2019-10-16 交通事故 收听:7582
-
2019-06-20 交通事故 收听:295245
-
2019-06-11 交通事故 收听:8373
-
2021-03-08 阅读: 193
-
2021-03-08 阅读: 84
-
2021-03-05 阅读: 187
-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2018-09-09 阅读:2,096
-
哪些交通肇事构成犯罪2018-09-09 阅读:1,157
-
肇事逃逸构成的要件2018-09-08 阅读:974
-
2021年伤残等级标准2018-09-07 阅读:3,208
- 易纯贤等与胡进、马义建、中华联合财保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阅读:1783
- 交通事故纠纷处理:请求交管部门调解 阅读:1606
- 洛传舟与沈阳铁路分局苏家屯车辆段特种车修理厂、李敏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阅读:2414
- 李勇诉被告张武、刘国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阅读:2729
- 交通事故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 阅读:3172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准备什么 阅读:169
- 交通事故纠纷一定要请律师吗 阅读:99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哪管辖 阅读:52
- 关于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哪些规定 阅读:4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反诉提出时间 阅读: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