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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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他人重伤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甚至极大可能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重伤指的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其他重大损伤。更多关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何规定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何规定
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容貌毁损是如何界定的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章容貌毁损中规定:
第九条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 眼部损伤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 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 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 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 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 其他容貌损毁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合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附则
第九十二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的损伤,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文作出鉴定。
前款规定的鉴定应由地(市)级以上法医学鉴定机构作出或者予以复核。
第九十三条 三处(种)以上损伤均接近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规定,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为重伤或者不评定为重伤。
第九十四条 本标准所说有以上、以下都连本数在内。
第九十五条 本标准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
第九十六条 本标准自一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行为人实施一定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何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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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或者是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伤害行为的,都有可能导致受害人重伤。法医鉴定需要收费的,更多关于法医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法医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二、法医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般各地公安局都有司法鉴定中心,去派出所以后,派出所开出司法鉴定的申请,你拿着相关材料去鉴定中心做就可以,记得准备好病历资料。
法医鉴定需要收费,有的时候除法医鉴定基本费用外,需要在指定医院拍摄X光片、CT等,需要在医院另交费用。另外,有的地市还收取快递邮寄费,结果出来后会邮寄到派出所或指定地址,全部费用在2000-10000元之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三、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属于典型的刑事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法医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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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总是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冲突,一般来说,如果造成一些轻伤的话是比较好处理的,但是一旦出现比较严重的伤害就比较难处理了,那么重伤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重伤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二、法医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般各地公安局都有司法鉴定中心,去派出所以后,派出所开出司法鉴定的申请,你拿着相关材料去鉴定中心做就可以,记得准备好病历资料。
法医鉴定需要收费,有的时候除法医鉴定基本费用外,需要在指定医院拍摄X光片、CT等,需要在医院另交费用。另外,有的地市还收取快递邮寄费,结果出来后会邮寄到派出所或指定地址,全部费用在2000-10000元之间。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以上的全部内容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法医鉴定重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大家对重伤的定义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一般情况下,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法律对其标准有详细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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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每年都在全国各地发生着,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首先要及时报警,等待交通经常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如果对受害人要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1、 肢体残废
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2、容貌毁损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3、丧失听觉
(1)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2)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4、 丧失视觉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损伤后,一眼盲;
(2)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5、丧失其他器官功能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1)脑损伤;
(2) 颈部损伤;
(3) 胸部损伤;
(4) 腹部损伤;
(5)骨盆部损伤;
(6) 脊柱和脊髓损伤;
(7)其他损伤。
二、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包括对肢体、容貌、器官功能等方面的鉴定标准,具体如何鉴定还需要看受害人的损伤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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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本来就是特别容易受伤的场所,如果没有全方位的安全保护措施,就很容易受伤,即使有全方位的保护措施,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工地本来就不安全,就是特别容易出意外的地方。但是受伤本来就是意外,每个人受伤的严重的程度都会有差别。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重伤鉴定标准。
一、工伤重伤鉴定标准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重伤鉴定有关程度的认定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伤重伤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如果没有工伤的鉴定标准的话,可能有些伤情太严重赔偿并不符合,但是由于没有鉴定的标准,也无法拿到相应的赔偿金。所以工伤的鉴定标准实在是太重要了,对于受害人来说,绝对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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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总是无情地会夺取很多人的生命,即使不能夺去生命,也会导致一定时间的伤痛,希望每个人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这不仅仅是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车祸导致重伤鉴定标准。
一、车祸导致重伤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事故赔偿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四大原则,即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
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受伤后的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害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分为十个等级,专业的鉴定机构会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作出鉴定,其中第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而第十级伤残程度则是相对最轻的。
二、车祸导致重伤保险怎么赔偿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理由如下:
首先,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作了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24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三、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所以,保险人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车祸导致重伤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没有办法阻止一场意外的车祸发生,但是我们可以降低车祸发生的概率,安全行车从自己做起,既保证了自己的安全,也尊重了他人的生命,希望每个人都能平平安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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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到面部受伤,大部分人会联想到会不会毁容,毁容对于一个人来说,容易失去自尊心,在生活中也会比较自卑,我们需要了解如果面部重伤,鉴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面部重伤鉴定标准?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
一、面部重伤鉴定标准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可以参考毁容等级来鉴定的,内容如下:
(一)一级
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二)二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三)三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四)四级
1、面部中度毁容
2、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五)五级
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六)六级
1、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3、全身搬痕面积≥40%
4、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5、女性两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七)七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2、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250px2
3、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4、全身瘢痕面积≥30%
5、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
6、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
(八)八级
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烧伤植皮≥1/5
3、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4、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5、全身瘢痕面积≥20%
6、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7、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九)九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2、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3、面部有≥200px2或三处以上≥25px2的瘢痕
4、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5、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十)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积<5%,≥1%
二、医疗事故鉴定提交材料的要求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这就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现场证据材料。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
三、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如何确定
根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
1、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
2、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
3、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诉讼活动。
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面部重伤鉴定标准的内容,由此可知,面部伤残鉴定标准可以参考毁容等级来鉴定的,等级可以分为十级,一级最严重,十级较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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