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变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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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公司名称不太满意或者是适合自己的公司,所以说需要更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公司选择更名的话,流程是相对比较复杂的,到底是需要什么资料的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哪些资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6.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申报注册地工商部门,再提交市工商部门,再提交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工商总局批准;公司新名称要和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必须有业务类型,具体事宜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7.工商局受理,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更换公章
1.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2.综合办工商部门更换公章综合办公安部门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综合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更换税务登记证财务部税务部门
3.变更银行信息财务部
4.基本户开户银行变更资质证书人力部、综合办资质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向公安部门提交更换公章申请资料→公安部门受理→取章注:原则上,更换公章后,旧章销毁备案。同一时间只能保留一个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资格证明
4.代理人身份证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三、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1.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
2.公司变更通知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旧的代码证原件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哪些资料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我们需要更名的话首先我们是需要填更名表的,然后需要准备营业执照的附件,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更名。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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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只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设立,且分公司是可以有自己的名字的,那么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分公司企业能不能变更名称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是可以变更名称的,分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并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设立的流程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
(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4、行政公章
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
(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六)税务登记证(地税)所需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的信息,由上可知,分公司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等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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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经审议通过:公司中文名称“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he 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s Ltd.”变更为“THE NATIONAL TRUST LTD.”。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变更事项已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07]289号),并于2007年8月17日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2007年8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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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的手续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4、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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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名称核准通知书》;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6、其他与名称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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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要设立、注销、变更都是要办理登记相关手续的。之所以会进行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壮大公司经济。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以下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企业法人变更之后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时需要去工商局领取法人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材料,都被起了之后,可以去工商局进行登记变更公司法人代表。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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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注册地址是非常重要的,其注册地址决定了主要的贸易场所,以及受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管制。公司注册地一般也是公司的税收地,所以对于公司的地址变更,当地政府是比较重视的。那么公司地址跨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一一解答。
一、公司地址跨区变更流程
公司跨区地址变更需要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公司注册地址注意事项
1.创业初期如果资金紧张,可以选择入驻创业孵化器(集中办公区),使用它们的注册地址。
2.公司注册地址是可以变更的,但跨城区的税务变更会比较麻烦,所以在选择注册地址时,最好先确定好城区。
3.如果创业公司的注册地址是租用的,就一定要取得并留存好租房费用发票。如果公司在后期的经营过程中没有租房费用发票,会遇到很多麻烦,诸如股权变更、公司注销等,都需要用到以前的租房发票。
三、公司变更地址的法定意义
1、公司注册地址在公司法上的意义
由于住所是公司开展各种业务的中心场所,因此公司不能没有住所,这就像国家不能没有领土一样。各国和地区公司法均明确规定,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设立的条件,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仅如此,现代各国均建立了公司登记制度,以便于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公开公司的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安全。构建公司登记制度的首要问题,就是确立公司登记的管辖标准,公司注册地址成为各国和地区公司法在该问题上的一致选择。
2、公司注册地址在其他法律上的意义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此时,法律应当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相应规则。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地点的确立,而对于各类民事主体来说,住所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易于确立,因此住所便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选择。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公司地址跨区变更流程相关解答。公司跨区变更地址,其所签订的合同和所经营的产业也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公司所在地影响民事法律诉讼,但是只要程序正规合理,就不会产生什么不利影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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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要想公司名称,选择一个经营场所,还有确定经营范围等等,最后领取经营执照,而且必须在确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如果要增加业务,就必须办理变更手续,还有很多其他变更事项,那么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有哪些?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
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5)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7)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9)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二、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如何
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
1、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有关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变更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为限。
2、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公司组织形式因合并、分立或单纯公司组织形式之间的转化而发生变更的,原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当然、概括承受。即因为公司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直接转换而消灭的公司,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它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三、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
2、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公司变更事项有,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经营范围的,变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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