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结婚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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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荆。
结婚证只能在结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户籍地领取,不可以在户籍地以外的异地领取结婚证。
比如准新人双方户籍地是甲地或乙地,在丙地工作,也没有获得丙地的户口,那么这对准新人是不能在丙地领结婚证的,只能到甲地或乙地办理。如果获得了丙地的户口,则可以在丙地办理结婚证。
想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带着材料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性公民满22周岁,女性公民满20周岁就可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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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黄一桂
如果结婚证丢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条例第55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14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因此,婚姻档案存放地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同级国家档案馆。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15条第三、七项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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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会问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结婚证;
2、身份证;
3、离婚起诉状;
4、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5、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6、起诉离婚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办理,因为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二、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办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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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荆。
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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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这个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的时代,由于户口不在一个城市,很多的年轻人选择异地结婚,但是对家对于异地结婚办理手续却不是很了解。那么异地结婚登记怎么办理?异地结婚户口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异地结婚登记怎么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二、异地结婚户口怎么办
异地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
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3、要带你们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保持电话正常有人接听,过半个月左右你户籍所属的公安分局户籍科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去取准迁证。这准迁证有两联。(切记!这准迁证有效期只有40天,别过期)。
5、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你老婆娘家派出所领迁移证。他会撕走准迁证的其中一联,同时给你老婆销户,所以切记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回去上户,否则你老婆就成黑户了。
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你们家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
7、需要重新照相办理身份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异地结婚登记怎么办理”等相关法律知识。异地结婚登记只需到双方其中一人的户口所在城市进行登记即可,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手续都和本地结婚登记并无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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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以下两种办法:1、如果有结婚证,只不过被对方扣留或者丢失的,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到法院起诉;2、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已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婚姻登记,未补办婚姻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处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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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孩子快要出生的时候,就需要立即到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才能顺利把户口办下来。那么,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出生证明?出生证明补办手续是什么?哪些出生证明无效?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出生证明
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孩子父母结婚证,
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在生育子女出院时,在产科病房申请办理,
事后补领,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二、出生证明补办手续是什么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三、哪些出生证明无效
出生证明办理以后是不可以出现随便涂改,私自取下副页等行为的,若公民随便对出生证明进行修改或者涂改,户籍部门会有权认定该出生证明是无效,要求补办出生证明才可以办理落户。
以上海为例子,《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八、十条(1)明确出生证明无效认定以及补办流程:
《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明确以下情形《出生医学证明》将视为无效:
1、《出生医学证明》手写时未用钢笔或碳素笔的;
2、《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3、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4、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5、《出生医学证明》为非法印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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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须年满二十周岁,同时双方应当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重婚的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核心提示:可以异地办理结婚证吗?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中的“异地”必须为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关于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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