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自以为很聪明的陆先生在夫妻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时,私自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5万元存款作了转移,没想到在离婚诉讼中被查出破绽,结果陆先生只分得四分之一存款。
2002年,因家庭经济拮据,陆先生到南京经营皮鞋店。由于陆先生精明能干,皮鞋店生意日见红火。然而,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好转,陆先生与南京一女子接触频繁,关系暧昧,使原本和谐的夫妻相处不睦,感情日趋冷落。陆先生经打听得知离婚时存款由夫妻共同分割,陆先生心想家中存款全是他赚的,何必与妻子分割呢?不如先下手为强。去年,陆先生未经庄女士同意,以给其父亲治病为由,从夫妻共同的账户上取出现金5万元。
今年6月,陆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法院调查该5万元存款的有关情况时,陆先生称该款已被支取并用完。但法院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发现,当时陆先生将5万元现金取出后又转存入了其父名下。由于陆先生的行为侵犯了庄女士的合法权利,而陆先生...
当夫妻离婚,面临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减少、降低夫妻共同财产数额与价值,侵害一方财产权益的现象。2001年4月28日起施行的《婚姻法》修正案将这一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此外还增加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推荐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离婚财产分割中需注意事项
改革开放以来,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也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变化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另一方面,当夫妻离婚,面临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减少、降低夫妻共同财产数额与价值,侵害一方财产权益的现象。所以,近年来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这类侵害一方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
本律自从执业以来,代理过无数的离婚案子,对此本律所刑事部的同事说我是冒天下之大不违,违天之道,对此我认为我是替天行道,拉了一把处在婚姻深渊,泥潭中的人们,我帮他们解脱了,还他们自由。话虽这么说,但第一次坐在我面前的离婚案的当事人我都虚伪的建议他们多沟通,尽量和好如初。双方的矛盾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是我寥寥几句话就能消融的。最后仍对簿公堂。
本律师剖析一下他们离婚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种:
累、 心、 劳、 淡、
【关键词】:生活所累、社会所迫。
70后离婚经济原因,房贷、房租、孩子托费、车子油钱、人情来往、父母看病&&,这个社会是个吞金的社会。地铁里,站着的我环顾两排坐着的人们,年轻男性稀稀疏疏的头上或秃或白,年轻女性的秀发更是五彩斑斓,下面或黄或棕或黑头顶部分黑白相间,黄白相间,棕白相映,而不算年老的我也加入她们的行列,由此想想我那已五十多岁老母亲仍是乌发如墨,不禁心酸。有经济...
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理解离婚的概念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既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应当体现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而离婚的请求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他人不得代理。在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在一方要求离婚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或向人民法院口头表达离婚的意愿。
第二,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有效的婚姻关系,既包括合法有效的登记婚姻,又包括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为法律所承认其效力的事实婚姻,还包括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或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婚姻;三,离婚还必须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
第四,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婚姻关系已经有效成立,即为受法律保...
其实每个人都会希望自己有一段美满和谐的婚姻,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如愿的。也许自己追求的幸福在目前的婚姻状态中并没有实现,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离婚。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民法典》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
核心内容:由于当事人对离婚的认识不正确、对离婚法律认识不足等原因,离婚当事人对离婚存在许多误区,包括对房屋产权登记的误区、财产转移误区、青春损失赔偿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等误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
离婚当事人对离婚的误区:
一、产权登记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二、财产转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三、青春损失赔偿误区。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
夫妻俩离婚后仍在一栋房子里分割居住,前夫李某把自己所有的厨房内的水管卸了下来,高某无法用水,遂将李某告上法庭。
近日,市法院判决李某将水管修好,保持正常流水。
李某和高某离婚后,将位于台西二路的一套房子分割使用,其中一间卧室由高某和女儿居住,另一间卧室和厨房由李某使用。
9月,李某在厨房内安装了水表,拆除了水管,导致高某无法用水。
对此,李某辩称,水管本来就安装在自己有权单独使用的厨房内。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离婚后分得了相应的住房,高某享有用水权,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不到庭处理方式:不愿参加诉讼当事人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或者被依法拘传到庭参与诉讼以及按照缺席审判。离婚不到庭拘传条件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还无正当理由拒
案例一金某、袁某系夫妻关系,2000年3月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袁某的婚姻关系,金某与袁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于1997年5月生一男孩,购得10万元商品房一套,向某银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