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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15:50:37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离婚双方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双方婚前财产权属约定、双方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以及双方对婚后财产的权属约定;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承担的责任;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即可。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 对于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离婚双方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双方婚前财产权属约定、双方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以及双方对婚后财产的权属约定;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承担的责任;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即可。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

      甲方: ,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 ,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甲乙双方在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一起订立此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该房屋装潢费用为乙方婚前出资 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归乙方个人所有,属乙方个人财产。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含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

      三、双方各自生产经营工作等各项收入归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主张其享有份额。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该协议不因离婚而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

  • 协议离婚应该协议分割房产。协议离婚应当对财产的处理协商一致,之后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去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要是离婚房产协议书出现漏洞,那么可以双方通过商定再签署一份离婚房产分割补充协议书。那么,离婚后补充协议究竟怎么写呢? 针对这些问题法律快车将告诉您应该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

      一、受理条件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公证,应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二、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已离婚)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

      2、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加盖印鉴的《离婚协议书》,诉讼调解离婚的,提供人民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

      3、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离婚财产补充约定协议书;

      5、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出证时间

      公证法规定15个工作日;我处提供便民服务,国内经济3个工作日(其中委托1个工作日),涉外民事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

  • 对于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离婚双方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双方婚前财产权属约定、双方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以及双方对婚后财产的权属约定;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承担的责任;最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即可。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以下为大家解答关于离婚协议房产分割反悔的问题。

    首先,要看离婚协议是否办理了离婚手续是否生效,如果没有生效的,那么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

    如果生效的,通常可以按照协议书的约定确定归属,一方反悔不配合过户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户。

    其次,如果生效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屋归属为子女等人的,则要具体结合生效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定性具体的处理方案,因为这些定性会比较复杂,可能存在反悔成功的可能。

  • 婚后财产协议是可以不公证的,公证不属于婚后财产协议的生效条件。婚后财产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等,并不包括公证,只是经过公证的协议证据效力更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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