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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得到孩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16:26:25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内,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离婚男方得到孩子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男方得到孩子
  • 男方离婚一般对孩子的归属并无影响。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如果不能,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孩子不是一定会给女方。需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抚养权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孩子未满两周岁的,抚养权会给母亲。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对于抚养权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上门女婿与离婚孩子归谁并没有必然关系,上门女婿的身份并不意味着你在离婚中会必然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可以归上门女婿,也可以归女方,甚至可以由上门女婿与女方轮流抚养。

    上门女婿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双方发生争执,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情况来确定:

    1、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

    2、当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另外还可以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4、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给。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未成年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支付固定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怎么办?如何处理离婚中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在法律上对子女抚养权有什么规定?本文做了以下介绍:

      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是对子女抚育义务的解除,夫妻离婚后,双方都要承担子女的抚育义务,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关于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 20 - 30 %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 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确定了抚育费的数额,给付方法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育方承担全部抚育费的,经查实,...

  •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其子女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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