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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订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3 15:49:22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订立: 1、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3、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订立
  •   核心内容:房屋遗嘱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写好一份遗嘱,主要了解这三部分的写法。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为您详细介绍房屋遗嘱该怎样写的法律知识。

      立遗嘱,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只能处置本人的财产,不要处置配偶的财产;

      2、必须保留未成年人的财产份额;

      3、表述要清晰。写明房产的地址、面积和房产证编号和继承份额等。

      4、自己书写,签名,写上年月日。

      5、最好公证。没有公证也生效,但是可能身后继承人对签名等真实性发生争议,十分麻烦。

      6、可以将财产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

      现将遗嘱样本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一、制作要点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

  • 遗嘱人自己有权利撤销已订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见证人具有如下资格要求:1、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遗嘱见证人不得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3、法律规定的其他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为完全民事能力人;

    3、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4、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 遗嘱人自己有权利撤销已订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商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法。商‌为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法。商‌”

    法‌商可见‌,‌要订立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法‌商1.代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法。商‌《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嘱见证...

  •   订立遗嘱是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当然,此时公民有选择具体订立遗嘱的方式。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订立遗嘱的方式具体都有哪些?

      一、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公民立遗嘱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公民订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

      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具体事项: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应当明确继...

  •   核心提示:公证遗嘱订立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公证遗嘱的订立。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由于公证可以起到预防、减少诉讼的作用,而且一旦发生诉讼,公证文书比私证文书的证明力要强得多,可靠性要大得多,所以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公证遗嘱经过审查,没有疑义后,可以直接采证。既然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能使纠纷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解决,那么当事人应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呢?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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