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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离婚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4 17:18:02 0人浏览

导读:

如何界定离婚债务,要分析为结婚前所欠债务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分别处理: 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何界定离婚债务
  •   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并听取了相关审判业务庭的意见,制定本解答。

    问题1:在涉及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执行中,如何界定财产的执行范围?

      答:在涉及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的执行中,执行机构首先应就债务性质作出判断,再根据债务性质区分确定可予执行的财产范围。对于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则男女双方均是被执行人,可以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和各自的各人财产。

    问题2:执行机构如何判断债务性质?

      答: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

  • 离婚诉讼中债务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来认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 夫妻离婚时对于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协商确定各自应分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由一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没有清偿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时债务分担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中: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

  •   夫妻离婚时经常会因为债务分担问题产生争执从而引发离婚债务纠纷,夫妻双方都不想负担债务,而且不认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夫妻离婚债务分担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夫妻离婚债务分担内容如下:

      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内容如下: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产生夫妻离婚债务纠纷...

  • 离婚诉讼中债务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来认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提示:离婚诉讼中的债务问题比财产问题要复杂一些。在审理中也存在不同观点。本文作者为上海法院法官,其主要观点为:1、离婚诉讼审理中应当处理共同债务;2、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裁判不能影响善意债权人的利益;3、双方达成一致或一方能够有效举证的债务法院可以处理,一方不能有效举证的债务法院不应处理。

    离婚判决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几点思考 《法学研究》 2005年04月05日 沈惠平  唐左平

    离婚案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由来已久。虽然我国《婚姻法》在2001年作了大幅修订,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连续出台了两部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但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至今还是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不仅反映在离婚案件的审判中,也反映在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案件中。同时,在普通百姓层面,尽管人民法院通过各种法制宣传渠道,作了不少“假离婚,真逃债”其实并不能达到目的的宣传,但现在还是有不少夫妻继...

  • 离婚后同居的债务可通过如下方式认定:一般来说,只要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属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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